我院杨会芹教授应邀解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2日 点击数:
3月1日下午,我院特殊教育系主任杨会芹教授应邀做客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民生关注》栏目,对教育部新文件《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全方位解读。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目的是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杨会芹教授认为,《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当前教育现状,杨会芹教授提出,《规则》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务必将“惩戒”与“体罚”区分开来,正确认识惩戒的“教育目的”。惩戒规则的实施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告知家长,体现了处罚的公开透明性,有利于形成家校教育“合力”。杨会芹教授希望所有教育工作者不忘“育人”初心,合理使用教育惩戒,为构建和谐、良好的教育生态做出贡献。